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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主權(Food Sovereignty)

「糧食主權(Food sovereignty)」是國際農民組織「農民之路(La Via Campesina)成員於 1996 年創造的一個詞彙,主張生產、分配和消費糧食的人應該控制糧食生產和分配的機制和政策。這與目前的企業食品制度形成鮮明對比,在這種制度下,企業和市場機構主導著全球食品體系。「文化上適當(culturally appropriate)」一語意味著,民眾可獲得的糧食應符合消費糧食的人的文化背景。

2007 年 2 月 27 日,在馬里塞林蓋舉行的糧食主權論壇上,來自 80 多個國家的約 500 名代表通過了《Nyéléni 宣言》,其中部分內容如下:

糧食主權是指人民擁有透過友善生態和可持續的方法生產健康並且合乎在地文化(culturally appropriate)食物的權利,同時也有權力決定(定位)自己的糧食和農業系統。

它將生產、分配和消費糧食的人置於糧食系統和政策的核心,而不是市場和公司的要求。

糧食主權捍衛下一代的利益,並將他們考量進來。

它提出了一個抵制並瓦解當前企業貿易和糧食制度的戰略,而且讓當地生產者決定的糧食、農業、牧業和漁業系統的方向。

糧食主權優先考慮在地、國家經濟和市場,並賦予農民和小規模家庭農業、人工捕魚、牧民主導的放牧以及基於環境、社會和經濟可持續性的糧食生產、分配和消費權力。

DECLARATION OF NYÉLÉNI

2008 年 4 月,由聯合國和世界銀行主辦的政府間小組─農業科技促進發展國際評估(IAASTD)通過了以下定義:糧食主權被定義為人民和主權國家民主決定自己的農業和糧食政策的權利」。

資料來源:wikipedia Food sovereign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