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的原文:Natives and Exotics: Definitions and Questions)

Edible Forest Gardens 書中的定義,本地與外來種是以歐洲人到達美洲的時間點做區分。書中提到幾個稱呼:
- Native:歐洲人到達美洲前就已經有的,叫「原生種、本地種、本土種、固有種或本土種,或前殖民種 (precolonial)」;
- Exotic 和 Nonnative :歐洲人到達美洲後才有的, 其中 Nonnative 非本地種、非原生種,特別指的是移入的物種,可以是人為引進或自然遷徙。Exotic 外來種,Exotic 這個字,就是「異國的」,特別指遙遠國度且明顯不同的,像「異國風情」。
- 機會主義物種(Opportunist),這些植物傾向:
- 使用風或動物等方法迅速廣泛傳播種子的植物(Dispersive plants 分散植物);
- 通過無性繁殖而迅速蔓延、擴大規模或面積的植物(Expansive Plants 蔓延/廣泛/擴張植物);
- 兼具以上兩個特徵的植物。
- 韌性植物(Persistent plants):某些頑強的植物,尤其是與機會主義相結合時,也會給我們帶來問題。但是,頑強並不一定是機會主義的指標。機會主義物種可能是本土種或外來種,但如今最受關注的機會主義物種是人們稱之為「外來入侵物種(invasive exotics)的物種」。
本書不用「入侵種(Invasive)」這個詞而用「機會主義種(Opportunist)」的主要原因:「入侵」只是單單指植物跟環境互動的一組行為表現,而「機會種」則將注意力集中在植物在所處的環境裏所扮演的角色。
再來,「機會主義種」這個詞消除了討論中無意識的威脅感。 查看字典,會發現「入侵」意味著侵略、攻擊、傷害和佔據,這種說法將人類價值觀與生物學現象混為一談。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使用「分散(dispersive)」和「蔓延(expansive)」來描述植物的行為:這是更準確、更有用,且不帶偏見和暗示。
此外,作者也指出以哥倫布登陸的時間做為本土與外來植物的區別在科學和實踐上的價值和意義值得懷疑,即便這樣的區分被廣泛使用。例如:實際上起源於中美洲的玉米、南瓜或其他作物,被歸類為由美洲印第安人種植的「本地」植物;最初是在北美進化而來的馬和駱駝被定義為「非本地種」。
這樣的定義方式還引出了一個問題,即五百年後,我們是否可以合理地認為我們現在稱之為外來物種的物種是本土的,或者,無論進化歷史從這裡開始多久,外來物種是否永遠是外來物種。
事實是,物種一直在分散到新的棲息地,甚至跨越大片的海洋。它們也一直在歸化並融入新的生態群落,並且根據物種、環境和生態系統中其他物種的特徵,以不同的速度進行歸化。
作者也指出針對這些本土與外來種的定義方式需要一個本土性的科學功能定義,而不是目前這樣具有疑慮的定義方式,不幸的是,這遠遠超出了本書的範圍。

另外一本食物森林的書《建立森林農園(Creating A Forest Garden)》~Working With Nature To Grow Edible Crops Martin Crawford(2010)也有提到:
Natives and exotics
- It is good to think of the native/invasive issue as spheres of nativeness radiating out from a region, where “nativeness” is not a yes/no but more of a sliding scale.
- As a rule, useful plants from elsewhere that increase local self-reliance and efficiency of growing systems should be welcomed. (David Holmgren)
本土與外來物種
- 一般來說,應該歡迎來自其他地方的有用植物,以增強當地的自力更生能力和種植系統的效率。(大衛.洪葛蘭)
- 「原生性」不應被視為是非題,而更像是一個從某個地區向外輻射的「原生性領域」,在這裡,「原生性」不是非黑即白的,而是一個有彈性的標準(a sliding sc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