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想過所謂「分享經濟」是分享誰的經濟,又是誰享受了分享經濟下的成果?
分享經濟終究還是許多科技巨獸的盤中飧,廣大的群眾參與其中、貢獻力量,但是,對於其貢獻所產生的價值,卻無法充分分享,這篇報導,資訊非常豐富,值得細細的閱讀、思考,並且追蹤文中所提到的相關連結。
澳洲的BCCM合作社在大會中分享挪威的微電影廣告「litt ditt coop」在貌似TED的分享會上,演講台上講者說道:「觀看歷史就知道,所有商業模式都已經死了!現在是分享經濟當道的年代。這是一個六百億的產業……」兩個創業的年輕人正苦惱如何說服他們的投資人,想出一個新創商業模式,逛到超市時主角靈光一閃:「如果我們每天都要做的就是『付錢買東西』,那我們能不能邀請所有人一起發展一個屬於他們的地方,讓他們買賣自己所需的東西?」
Uber或Airbnb所壟斷,這些平台聲稱他們所提供的服務是「共享經濟」,事實上卻是一種隨選服務,平台開發者向使用者收取高額的服務費,借助眾人的力量,幫助這些大型線上平台成為新興全球化公司上市上櫃,同時讓它們規避了支付員工生產工具與基本福利等負擔。